街頭流浪漢

我寫給行政院院長的三個關於,歡迎指教

1.關於罕見疾病的問題:有關國內少數罕見疾病的患者

其照護、就學、就業常有極大的困難

為此我建議政府應成立罕見疾病之家

將全國各地的罕見病患集中起來統一治療照護

並打造無障礙的就學環境

這會比特地在各個學校打造特殊的無障礙就學環境還要來的省錢

此外

為他們建造一個創作工廠

給予其就業的機會

讓他們的生命充滿意義。

至於成立罕見疾病之家的經費

可透過政府文宣向民眾加以宣導後

設立罕見疾病之家的政府專戶

向民眾募款。

再者

罕見疾病之家的醫療師

政府亦可向各醫療院所募集志工

在特定的時間提供醫療照護

類似於德國的彈性工時制

核心時間由專門的醫師照護

彈性時間則由志工醫師提供服務

以節省醫療開銷

並廣招社會志工一同照護罕見疾病病患(在此之前當然要施予相關專業知識教育

以確保服務品質)

而病患的教師

我以為可與各師範學校合作

給予熱心的準教師多一個實習的管道

至於專業教師則可比照醫師的募集。

2.關於流浪漢的問題:我民生主義的思想雖非求人民的均富

但求人民的均足

是以流浪漢的問題不能不管。

流浪漢本身常吃不飽

穿不暖

冬季又常有人被凍死

外加其露宿街頭有礙觀瞻(特別是龍山寺附近)

更是治安的死角

故吾主張政府應成立重生之家

將全國各地的流浪漢集中管理

除了供吃給住之外

並指派他們工作

譬如:掃街除草、清潔公廁、搭橋鋪路的苦力......

但並不給與工錢(因為要讓他們有轉業的動機

而非賴著不走

造成請神容易送神難的窘境)

且定時予以職業訓練

讓其有就業的能力

並為消除其就業後的居住飲食的疑慮

承諾就業後的重生人可繼續在重生之家吃住

但是要付費(收費標準僅比外面便宜一些

且此優惠僅限於重生人)

目的在於給予就業的動力而非賴著不走的助力。

重生之家的成立經費

我以為可從金援外交的費用著手

向我邦交國說之以情

動之以理

威之以勢

酌減金援費用以照護我中華民國人民(我知道這想法很天真

但我很痛恨那些小人國藉機勒索我國)。

3.關於貧困人家的問題:我知道政府對於低收入戶有輔助

但這些輔助往往是不夠的。

我認為政府不妨與慈善團體合作

主動積極提供需要幫助的貧戶之資訊給慈善團體

讓這些慈善團體有充足的資訊去幫助政府照顧這些貧戶(姑且稱為貧戶居家關懷)

除可給這些貧戶物質上的幫助外

更可給這些貧戶精神上的溫暖

以減少這些貧戶的小孩將來誤入歧途的可能。

以貪汙總統為例

若他小時候有接觸過社會善心人士給他的幫助與關懷

那麼他現在也許就不會窮到只剩下錢了。


街頭流浪漢
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710032800133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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